15116112266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司动态
2018年5月一批停车政策开始实施
时间:2018-05-15 | 来源:湖南地生


        2018年4月—5月,一批停车政策开始实施,中国停车网市场研究中心汇总如下:


         新规一:《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2018),5月1日实施 

        条例明确北京市停车泊位供给的原则是“适度满足居住停车需求,从严控制出行停车需求”,逐步建立居住停车区域认证机制,居住停车范围内停车可以按照居住停车价格付费。要求停车设施动态信息接入全市停车信息系统,区停车管理部门建立区域停车诱导系统,违者处罚款。停车人未按照规定缴纳道路停车费用,由区停车管理部门进行催缴,并处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新规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本市停车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发改〔2018〕804号),5月1日实施

        通知明确占道停车场白天停车收费以15分钟为1个计时单位,夜间停车收费以2小时为1个计时单位。满1个计时单位后方可收取停车费,不足1个计时单位的不收取费用。其他实行计时收费的停车设施需按《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及时调整计费规定。


        新规三:《(天津)城市道路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规范》(DB12T 778-2018),4月16日实施

        规范规定了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的总则、泊位布设、泊位材料、泊位施工、泊位验收、辅助设施等内容,适用于天津市建成区道路路内小型机动车停车泊位的设置。


        新规四:《(江苏)关于推进实施“停车便利化工程”的意见》(苏建城〔2018〕151号),4月17日实施
         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所有城市根据情况完成停车专项规划编制。全省新增城市公共停车泊位10万个以上。城市机动车停车泊位与机动车拥有量之比达到1.2:1至1.5:1。为此,全省要摸清现状与需求,编制停车专项规划,实施公交优先发展和差别化停车供给,保障公共停车用地,落实建筑配建规定,优化建立激励机制,大力解决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增加重点区域公共停车供应,支持创新增加泊位,加强人防设施综合利用,合理施划路内停车泊位,健全停车管理机构,完善经营服务制度与管理,建立智慧停车信息平台,推行交通需求管理。


        新规五:《贵州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黔发改收费〔2018〕463号),5月1日实施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向社会开放的内设停车场、路内停车泊位、公交枢纽站及轨道交通换乘站停车场、游览参观点、机场、车站、码头、殡仪馆、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体育场馆等场所的配套停车场实行政府定价。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建设的其他停车场、物流园区、以批发为主的专业市场的配套停车场、城市郊区公共地段的露天停车场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收费标准范围,停车场经营者在政府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其他停车场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新规六:《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2018),5月1日实施

        办法规定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可以选择预先缴费、事后缴费等方式缴纳。未按照规定足额缴纳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罚款。超时停车补缴费用无须再按照双倍补缴。


        新规七:《大连市关于鼓励利用自有用地设置机械式停车设备的指导意见》(2018)

        意见将自有用地的适用范围分为三类,分别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已经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居住小区红线内空地;国有城市闲置空地。同时大大简化审批流程,将机械式停车设备按照特种设备管理,批准权限充分下放到区,通过联席会议审核后,在项目现场公示7天无异议就可推进项目的具体建设工作。


        新规八:《临沂市城市停车设施管理办法》(2018),5月1日实施

        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是全市城市停车设施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城市停车设施管理的相关政策,负责城市停车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新规九:《濮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2018),5月1日实施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停车场建设的规划;市住建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机动车停放和停车场运行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新规十:《(日照)关于全面规范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日价费发〔2018〕9号),5月1日实施


        新规十一:《(南通)关于明确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通价服〔2018〕75号),4月20日实施


        新规十二:《(徐州)关于完善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徐价工〔2018〕58号),5月1日实施


        新规十三:《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2018),5月1日实施


        新规十四:《宣威市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收费管理公告》(2018),4月10日实施


        最新政策汇编及分析研究报告:《停车场投资建设鼓励优惠政策汇编及分析》,《办公类建筑停车位配建指标汇编及分析》

来源:中国停车网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Qzone
QQ
回顶部

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2017 湖南地生工业设备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19023218号  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技术支持:飞信网络

在线
客服

在线留言您有任何业务咨询或意见请留言

*
*
*

咨询
热线

15116112266
咨询热线

关注
微信

关注官方微信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