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河北省机动车保有量快速提升,新能源汽车日益普及,在城市核心区和老旧居住区表现尤为突出的城市停车问题,亟待在城市发展过程中予以解决。
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若干措施》,要求各地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停车设施专项规划,按照《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城市停车规划规范》,合理布局城市停车设施,提出相关措施,着力解决停车难问题。
我们知道城市停车设施的配置,应坚持节约资源原则,贯彻“供需统筹、以供定需”,“区域差别化”的基本理念。明确“配建为主、公共停车为辅、路内为补充”的供应结构,规范“分区、分时、分类、分价”的管理,保障静态交通配置合理,使用方便。
规范要求,各地应保障停车用地供应充足。新建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以及安排由政府依法收回、规划用途符合要求的闲置土地建设停车场的,均一并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坚持差别化供给原则,综合考虑功能、人口、土地、交通等多种因素,合理划定停车分区,科学确定不同分区差别化的停车设施发展政策、供给和管理策略。
为加大停车设施投融资力度,若干措施指出,企业和个人均可申请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原则上不对泊位数量作下限要求。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及个人利用自有土地、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允许对外开放并取得相应收益。
根据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差别收费。同时,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在内部停车设施有余量,保证行政办公正常运行前提下,向行政服务对象公开停车设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停车措施要点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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